在组织运行中,通常认为部门利益是推动部门工作的关键动力。每个部门都期望在资源分配、工作成果展现等方面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这种追求促使部门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以达成目标。对于年轻的部门中层干部而言,部门利益的实现过程为他们提供了成长契机。他们在工作中能锻炼多种能力,如沟通协调、问题解决等。同时,通过积极主动地在领导面前展现自身的自主创造力,他们更易获得领导关注,从而主动争取到晋升机会。这种晋升模式基于对个人能力和工作表现的认可,鼓励中层干部在追求部门利益的过程中实现个人职业发展。
不过,上述样态并非政府部门的全部。政府部门依据性质可划分为行政部门、事业单位、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这四类。其中,部分事业单位呈现出与其他部门不同的特点。相较于行政部门较强的行政权力行使和明显的部门利益追求,一些事业单位行政性较弱,更侧重于服务社会大众。它们的功能主要是在不同主体之间发挥穿针引线的链接作用,所从事的工作多为促成其他主体的发展或合作,类似 “为他人作嫁衣裳”。例如,某些科技服务类事业单位,致力于为科研机构与企业搭建合作桥梁,推动科研成果转化,自身却不直接从中获取显著的经济或权力利益。这类部门缺乏明显而独立的部门利益,笔者将其定义为 “桥梁式部门”。
在 “桥梁式部门” 内部,中层干部的工作处境较为特殊。由于部门性质和工作定位,他们通常没有太多机会直接接触主要党政领导。同时,工作性质决定了他们较少有空间通过创造性工作来凸显个人能力。这些干部本身并不掌控信息、资源和权力,但这些关键要素却在他们的工作流程中频繁流转。这些部门的人员通常称自己更多发挥“二传手”和“店小二”的功能。例如,在一些负责项目对接的事业单位,中层干部负责传递项目需求信息、协调各方资源,但这些信息和资源的所有权并不归他们。他们随着信息、资源和权力的流向而忙碌,且这种忙碌并非为了自身的主体利益,因为他们在工作中缺乏主体性。他们就像一条条通道,为部门发挥 “架设桥梁” 的功能而存在,如同承载信息、资源和权力的走廊,在各方之间传递关键要素。因此,笔者将这类中层干部称为 “走廊式干部”。
一、“桥梁式部门”的业务状态
H市商务局下的电商科,以及C县电商服务中心,是典型的为他人做嫁衣的“桥梁式部门”。其中的工作人员,则是被流动的信息、资源和权力所左右,表现个人能力的机会并不太多的“走廊式干部”。
(一)商务局与电商科
在市商务局的架构体系中,下设 13 个科室,然而各科室之间业务交流存在显著不足。其中,市电商科虽规模不大,却在电商产业发展中扮演着独特且关键的角色,恰似一座 “桥梁”,连接起各方资源;其工作人员犹如 “走廊”,在各个环节传递信息与能量。
市电商科仅有 4 名成员,团队构成呈现年轻化态势。正科级科长出生于 1991 年,副科级副科长于 1995 年出生,二人持有行政编制;另外两名事业编制人员分别出生于 1992 年与 1995 年。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他们打破岗位界限,通力协作,共同推进各项任务。这种紧密的合作模式,使得市电商科在有限的人力条件下,能够高效地应对繁杂的业务。
2022 年,市里推行 “企业吹哨、部门报到” 的创新工作模式,各部门纷纷设立热线电话,旨在及时响应企业需求。这一举措成效显著,被列入国务院督查的先进典型案例并推广。然而,市电商科在这一模式中却处于相对边缘的位置。全市范围内仅有 100 多家符合特定条件的企业具备 “吹哨” 资格,并非所有企业都能随意向各部门 “吹哨”。只有那些纳税额达到一定标准、具备相当体量的企业才有此权利,且这些企业多为工业企业,它们 “吹哨” 的对象主要集中在工信部、发改部门。电商企业由于自身规模和纳税情况等因素限制,基本没有 “吹哨” 的资格,这使得市电商科鲜少接到 “企业吹哨”。
助力企业对接各类电商平台,如抖音、淘宝等,是市电商科的核心职责之一。这一工作并非简单的牵线搭桥,而是基于信用度差异的深度协作。市电商科凭借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与平台的政府侧对接,平台也设有专门的公关部门与公共服务部门与之呼应。以 “与辉同行” 的山东行活动为例,省商务厅电商处成功洽谈促成该活动,4 天内实现销售额 200 多亿。这一案例充分彰显了政府部门对接平台在拓展市场、提升销售业绩方面的强大优势。
市电商科在对外招商方面同样发挥着关键的 “桥梁” 作用。其致力于促成外地企业与本地企业的合作,通过代表政府侧与企业洽谈,汇聚整个产业链条。例如,省厅带领 “得物 APP” 与 16 个地市进行洽谈,“得物 APP” 希望在各地寻找服务商协助企业入驻。市电商科参与其中,不仅为本地企业争取到商家单独对接时所没有的优惠政策,还推动了本地电商产业链的完善和发展。
举办电商活动亦是市电商科的重要工作内容。2024 年,市电商科举办的活动规模和数量都颇为可观。大型活动共计 27 场,多由H市政府或省里发起,涵盖市级培训等;小型活动多达几万场,主要由中小企业自行组织,相关数据会反馈至电商科。
在举办大型活动时,如网络消费节、金秋节、商品节、牡丹节等,市电商科全力营造节日氛围。以C县即将举办的 2024 年H市消费季启动仪式暨全省电商现场会为例,市电商科积极筹备,邀请 16 个地市及省厅领导前来指导,吸引 10 多家各大电商平台以及众多大型 MCN 机构参与选品,深入了解县域发展与主要产业。活动现场设置展销对接环节,部分合作协议当场敲定,实现电商与产业的有效对接,并通过网络直播面向消费者,带动一批直播间,提升活动影响力与经济效益。
在举办金秋节这类活动时,市电商科将政府的活动信息传递给各县区,要求各县区政府通知企业参加,并统一活动标识与背板。企业在活动中提供诸如降 10 元、5 元等特殊优惠政策,以吸引消费者,活动期间的网零额也会计入消费节数据。
市电商科按照政府意志举办这些活动,旨在扶持产业发展,服务企业。通过电商活动的开展,带动企业发展,进而创造更多就业岗位,让群众受益。尽管电商行业并非直接纳税大户,但通过产业带动,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市电商科举办活动的经费来源多元,一部分由省厅预算、省财政厅支持,另一部分来自县区。其使用的资金主要为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该资金已纳入财政预算,主要用于培训、奖励以及外出招商等方面,同时也用于对县区的支持。由于财政预算存在约束,活动场次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不突破预算限制。京东开展的免费培训活动,活动与县区对接,由县区提供场地并组织人员,既满足了培训需求,又合理利用了资源,同时也算作市里举办的活动。
在人力方面,市电商科仅有 4 名工作人员,面对繁杂的业务,人员短缺问题较为突出。但受限于编制规定,无法招聘编外人员。随着行政层级的提高,对招编外人员的限制愈发严格,市商务局全体工作人员均为编制内人员。尽管如此,市电商科工作人员如同 “走廊”,在有限的人力条件下,依然积极落实省委决定,全力服务于各个县区。
市电商科作为业务指导部门,其职能定位清晰,主要工作是指导、带动和规划全市电商的发展方向,并非监管部门。电商领域的监管职责主要由市场监管局承担,诸如假冒伪劣产品处理、消费者纠纷调解等事务,均需市场监管局出面解决。电商企业的落户、注册地变更等事宜,也主要与市场监管局、审批局相关。市电商科及其人员虽无行政处罚权力,却通过自身的 “桥梁” 和 “走廊” 作用,在电商产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推动全市电商产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二)县电商服务中心
C县电商服务中心自 2017 年成立以来,历经数年发展,在人员规模上发生了显著变化。2021 年时仅有 4 人,而如今已扩充至 16 人。这些人员来源广泛,涵盖高层人才引进、转业干部以及士官等不同渠道。多元化的人员构成,为中心注入了丰富的专业知识与多样的工作经验,为其业务开展奠定了坚实的人力基础。
从组织架构与业务关系来看,电商服务中心的业务相对单一,主要对市商务局的电商科负责。其主任属于事业编制,随着C县事业单位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推行,该中心主任作为六级职员,相当于副县级,而五级职员则等同于正县级干部。在C县的事业单位体系中,一把手通常为六级职员,在达到四年或五年的特定年限后,便有机会晋升为五级职员。这种职级晋升机制,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了明确的职业发展路径。
在C县的行政架构中,商务局、招商服务中心、开发区以及电商服务中心这四个部门对口市商务局。其中,商务局作为行政单位,主管内贸、外贸外资等重要经济领域;电商服务中心与招商服务中心则属于事业单位,且与商务局平级,均为正科级。尽管电商服务中心与商务局级别相同,但职能定位却大相径庭。电商服务中心不具备行政管理职能,纯粹以服务为导向,然而正是这一特点,使其在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关系方面展现出独特优势。
以C县当地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 “C‘献’优品” 的推广为例,这一过程充分体现了电商服务中心的协调作用。该品牌涉及多个部门的管理范畴,农业局负责龙头企业,商务局管理老字号,文旅局主管非遗,县供销社关注家庭农场,市场监管局则监督企业宣传是否合规。在推广过程中,各行政部门由于职能划分明确,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难以有效协调配合。例如,文旅局专注于非遗保护与传承,商务局侧重于老字号的商业推广,二者在工作中往往缺乏协同,导致品牌推广工作难以形成合力。
而电商服务中心虽无行政职能,却凭借其服务属性,成功打破了部门间的壁垒。在推广 “C‘献’优品” 时,电商服务中心采用了独特的工作方式。首先,它会询问乡镇提报的产品属性,若是老字号,便协同商务局对该老字号进行评估,判断是否存在问题,若审核通过则予以盖章批准。通过这种方式,电商服务中心有效地整合了各方资源,将原本分散的部门力量凝聚在一起,推动了品牌推广工作的顺利进行。
电商服务中心之所以能够担当起协调各行政部门的 “桥梁” 角色,关键在于其服务部门的定位。由于它既无行政职权,也无执法权,不存在部门利益的考量,因此在工作中能够保持相对超脱的立场。电商产业作为C县的一张重要名片,受到县委书记、县长的高度重视,为此专门成立了电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和县长亲自担任组长。鉴于电商服务中心 “没有任何部门私心”,电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便设立在此。这一安排赋予了电商服务中心以领导小组名义向各行政部门发通知的权力,进一步强化了其协调能力,使其能够更加有效地统筹各方资源,推动电商产业及相关工作的协同发展。
在C县的经济发展生态中,电商服务中心以其 “桥梁式” 的工作特点,紧密连接政府与企业,在多个关键领域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一是通过招才引智,搭建企业与人才的桥梁。
在人才招募与引进工作上,电商服务中心充分发挥 “桥梁式” 作用。当市场主体明确表达对特定学校专业人才的需求时,电商服务中心迅速协同政府,安排中巴车带领企业前往学校。尽管企业在资金方面相对充裕,但政府仍提供免费的招才引智活动支持,包括住宿等环节。这种做法旨在助力C县的 2000 多家企业逐步发展壮大,从微小企业成长为具有一定规模和竞争力的企业。在此过程中,电商服务中心就像一座桥梁,一端连接着急需人才的企业,另一端连接着人才储备丰富的学校,通过整合政府资源,促进了人才与企业的有效对接,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二是通过品牌塑造,筛选企业引领集体品牌发展。
随着政府品牌化战略的推进,电商服务中心承担起筛选优质企业的重任。从 2500 多家企业中精心挑选出 58 家,其标准不仅涵盖产品质量、自身要求、市场潜力等常规因素,更强调企业主需具备正能量,拥有开放的事业观、学历背景和广阔的眼界,要有着眼于C县汉服整体发展格局的理念,而非仅仅关注自身企业利益。电商服务中心积极组织各类活动,如进北大、进人大,以及李玉刚演唱会、“六进” 活动等。在这些活动中,企业统一以 “C县汉服” 的形象展示产品,淡化单个品牌。电商服务中心通过这样的方式,引领企业树立集体品牌意识,在政府的品牌化战略与企业实际行动之间搭建起桥梁,推动C县汉服产业形成整体品牌效应。
三是通过激励措施,成为给予企业多元发展动力的桥梁。
C县电商企业众多,在当前环境下政府资源有限,但电商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了经济收入、社会荣誉、政治地位三方面的激励标准。众多头部汉服企业及其他电商企业负责人成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全县评选的 10 个C县好人中,就有2 个来自电商行业。企业十分看重这些荣誉,如企业主期望从县人大代表晋升为市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各类活动以获得认可。电商服务中心将政协委员等荣誉名额让给企业,让企业感受到政府的重视,这一举措如同在政府与企业间搭建起一座以荣誉激励为纽带的桥梁,激发企业不断发展的动力。
四是通过问题解决,成为快速响应与协同治理的桥梁。
面对电商企业面临的恶意退货问题,政法委牵头,电商服务中心与市场监管局、文旅局、邮政管理局、两个汉服重点镇以及当地法院和检察院共同参与讨论。各方围绕如何界定恶意退货、保护电商企业利益展开深入探讨,旨在切实解决企业遇到的难题。C县政府秉持 “解决问题坚决不过夜” 的原则,电商服务中心更是提出 “解决问题坚决不过日” 的高效要求。当企业提供侵权信息时,电商服务中心迅速与监察部门联系获取业务指导。在此过程中,电商服务中心成为企业与各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桥梁,快速响应企业诉求,协同各方力量解决问题,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环境。
五是通过信息传递,成为精准推送商机的桥梁。
民族服饰作为C县特色演出服饰,前几年受大环境影响需求量下滑。2025 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促消费要求后,电商服务中心主任敏锐捕捉到省级部门关于 “民族节日要放假” 的政策信息。先是关注到广西出台相关政策,便要求宣传人员通过公众号及时推送,并对标题提出修改意见,强调要符合企业追求盈利的心理。之后又关注到贵州发布类似政策,及时将信息发给主要做民族服饰的乡镇,通过乡镇电商办主任和分管镇长传递到企业群。电商服务中心通过筛选、整理并精准推送这些信息,成为企业与市场信息之间的桥梁,帮助企业把握商机,尽管不干涉企业具体经营,但为企业提供了决策参考。
六是通过构建服务理念与政商关系,打造亲密合作的桥梁。
电商服务中心主任认为 “保姆式服务”的提法不妥,“伙伴式服务” 更能体现其与企业的关系。在日常工作中,电商服务中心一旦获取信息,会第一时间推送给企业。在会议安排上,电商服务中心选择在企业或园区开会,避免在政府大院开会给企业主带来的心理压力和门禁不便。在熟悉的主场环境中,企业主更愿意坦诚表达问题,使政府能够准确了解企业需求,避免无效服务。这种做法构建起了一种清新、有效的政商关系,电商服务中心如同连接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促进双方亲密合作,共同推动C县电商产业发展。
二、“桥梁式部门”形成的倒逼逻辑
“桥梁式部门” 的形成与发展在诸多方面遵循着倒逼逻辑,这种逻辑深刻影响着部门内部设置与工作运作机制。以县电商服务中心为例,可清晰洞察其具体表现与内在逻辑。
(一)部门内部设置遵循的倒逼逻辑
对于县电商服务中心来说,充足的人员是开展工作的基础。其虽规模相对较小,但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却十分繁杂,与商务局类似,扶贫、党建、保密、创城等各项工作一个不落。同时,还需应对大量的参观接待任务,今年就已接待 600 多拨、5 万多人,且还需筹备全市新业态现场会等活动。若人员不足,许多工作根本无法完成。
县电商服务中心最初由县里编办设定为仅有电商科和办公室。然而,随着业务的发展,新的需求不断涌现。例如,宣传接待任务日益繁重,若没有专门的科室负责,临时安排人员既不专业,也难以保证工作的连贯性与高效性。此外,不同年龄段工作人员的工作习惯有所差异,如 00 后工作人员与 70 后、80 后在工作时间观念上存在不同,这也对工作的统筹安排提出了挑战。若所有业务都集中在办公室,加之党建、扶贫等其他工作,会导致人员安排混乱,工作效率低下。因此,基于实际业务需求,电商服务中心于 4 月份专门成立了宣传接待科,安排固定的两人负责讲解、介绍及对接接待方案等工作,使相关工作得以有序开展。同时,还设立了综合科,负责国家电商示范县后续工作。这种根据工作发展需要灵活增设科室并安排人员的方式,充分体现了 “桥梁式部门” 在内部设置上的灵活性与适应性,以应对不断变化的工作任务。
(二)部门工作运作驱动机制遵循的倒逼逻辑
C县作为欠发达地区,电商却实现了快速发展,其模式可概括为 “村级萌芽,镇级统筹,县级引领”。2009 年,当地老百姓自发触网销售演出服饰,村级电商萌芽初现,随后家家户户纷纷投身电商行业。镇级层面,大集镇党委书记苏永忠在检查消防安全时发现了这一产业机遇。他凭借在电视台工作积累的对新媒体、新事物的接受能力,开始为重点保护单位提供电脑、办理营业执照等服务,成立电商办,开设金融服务社,并建设淘宝产业园,对全镇电商产业进行统筹规划。镇里的产业园规模不等,推动了电商产业的初步聚集与发展。
随着村级、镇级电商产业的发展,县级层面的引领需求应运而生。为了给电商产业提供一个展示、交流与指挥中心,国有平台公司投资建设了占地 842 亩、规划建筑面积 77 万平方的县级电商产业园 “e 裳小镇”。由此,在 2016 年镇成立电商办后,2017 年县级电商服务中心也顺势成立。这种自下而上的发展路径,体现了产业从初级向高级、从基层自发形成到政府引导规范的过程。
C县电商发展呈现出基层推着政府走的态势,如今 “企业跟着市场走,政府跟着企业走” 的理念深入人心。企业更了解市场需求,如马面裙、神仙服等带有敦煌元素的服装,其市场需求政府部门往往难以第一时间掌握。县电商服务中心通过对汉服产业进行摸排,了解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金融、土地、设备更新、人才等需求,进而协同其他部门为企业提供服务。这表明在C县电商发展过程中,“桥梁式部门” 的县电商服务中心依据企业实际需求来驱动工作,在企业与政府其他部门之间搭建起沟通与协作的桥梁,推动电商产业持续发展。
三、“走廊式干部”的工作动力来源
在“桥梁式部门”中,中层干部基本都是并无太多个人表现机会的“走廊式干部”。他们是资金、权力和关系的行使通道,却从来不是资金、权力和关系的承接主体。
(一)“走廊式干部”的特点
1、决策:遵循层级,重在执行
在 “桥梁式部门” 的决策体系中,“领导安排一就是一、安排二就是二” 这一原则体现得淋漓尽致。以电商科为例,其决策流程呈现出严格的层级性与从属关系。电商科科长作为基层业务负责人,在面对工作决策时,并无自主决定权,需严格遵循既定的汇报程序。当面临具体工作问题时,科长首先要向分管副局长汇报。分管副局长在其职责与权力范围内,若对相关事项有足够的把握与决策权,便会直接做出决定。
然而,若问题超出其能力范围或涉及重要事项,副局长则需将问题进一步上报给商务局一把手,即局长兼党组书记。局长凭借其更高的职位与更全面的信息掌握,对问题进行综合考量后决定是否能够定夺。若局长也认为该事项较为复杂,影响面广,无法独自决策,此时便会启动党组会机制,召集党组成员共同商议,通过集体讨论的方式得出最终决策。这种决策模式决定了电商科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主要任务侧重于执行。许多工作任务并非由科长根据自身对业务的理解与判断来发起,而是由上级领导直接指示电商科需要开展哪些服务企业的工作,举办何种活动等。
例如,领导可能基于对市场形势的分析或政策导向,要求电商科组织一场线上促销活动。电商科科长接到任务后,便需带领科室成员按照领导要求,将精力集中在活动的具体执行上,如策划活动细节、联系参与企业、协调各方资源等,而无需过多参与前期的决策过程。这种决策与执行的分工模式,确保了工作的有序推进与整体方向的把控,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基层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与创新空间。
2、资金:规范流转,被动应对
在资金管理与使用方面,电商科的角色较为被动。当电商科发起一项活动时,虽然其是活动的发起主体,但在资金的实际运作过程中,却不直接接触资金。活动的主要策划工作由通过合规竞标确定的第三方负责。每一场活动的第三方策划者都需经过严格的竞争流程,以确保活动策划的质量与公正性。这种竞标机制保证了第三方与电商科之间不存在分成或私利交换的可能。在资金流转方面,财务部门负责直接支付第三方策划费用。
电商科在整个资金流程中,没有任何主动权,资金并不经过电商科的手。这一方面保证了资金使用的规范性与透明度,避免了资金被挪用或滥用的风险;另一方面,也使得电商科在资金使用上处于相对被动的地位。电商科对于资金的主要关注点在于如何将拨给科室的资金用足。因为在资金考核机制下,如果电商科在一年中未能将资金用完,出现结余情况,第二年上级可能会基于对资金使用效率的考量,削减一部分资金拨付。长此以往,资金越减越多,必然会对电商科的业务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例如,电商科原本计划开展一系列电商培训活动,以提升当地电商从业者的专业技能,但由于上一年度资金结余,导致本年度资金减少,使得培训活动的规模不得不缩小,培训内容也可能无法全面覆盖所需领域,进而影响业务目标的实现。这种资金管理模式虽然强调规范,但也给电商科在业务规划与发展上带来了一定的压力与挑战。
3、事务:围绕指令,无私奉献
在事务处理上,市电商科中层干部的工作呈现出围绕信息、资源和权力流向而忙碌的特点,且这种忙碌并非出于自身主体利益的考量。
市电商科中层干部普遍反映工作繁忙,加班成为工作常态。以省厅视察工作为例,他们往往需要从周六上午开始全程陪同,直至周日中午,甚至有时当天晚上都无法返回,必须留在现场处理相关事务。这种高强度的陪同工作并非个例,而是商务部门所有科室的常态化现象。领导所提及的 “商务局的灯火”,形象地描绘了晚上商务局许多科室灯火通明的场景,展现出工作人员为完成工作,主动加班加点的工作状态。在电商科内部,日常工作涵盖多个方面。首先,需要落实各类报告与情况反馈,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传达。例如,定期向上级汇报当地电商企业的发展状况、市场动态以及面临的问题等。
其次,在领导调研工作中,要精心安排调研的点、方位和路线,不仅要考虑到能够全面展示电商产业的发展成果,还要兼顾调研的效率与效果。同时,与县区进行协商沟通,共同协调企业参与调研,确保调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在举办活动时,要承担为领导撰写发言、致辞的任务,这要求工作人员对活动主题、目标以及相关政策有深入的理解,以便撰写出符合领导意图且具有针对性的文稿。此外,平时还需定期向市领导进行工作汇报,并将汇报内容以书面形式落实,以保证工作的规范性与可追溯性。
同时,数据调度工作也是电商科的重要职责之一,需要对各类电商数据进行收集、整理与分析,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持。这些工作任务繁多且琐碎,需要工作人员投入大量的时间与精力。然而,中层干部们的这种忙碌并非为了个人的利益,而是为了保证电商业务的顺利开展,推动地方电商产业的发展。他们在工作中默默奉献,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围绕着上级的指令与工作要求,努力完成各项任务,为电商产业的发展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那么,“走廊式干部”的工作动力从何而来?
(二)考核、排名与“走廊式干部”工作动力
1、考核压力与工作动力的脱节
通常情况下,人们会认为自上而下的考核压力是推动工作的重要动力之一。然而,对于市电商科的中层干部而言,情况并非如此。他们明确表示,工作动力并非主要来源于这种常规的考核压力。省一级对市电商工作并没有直接的考核机制,尽管存在省对市的排名情况,但这并没有给他们带来较大的工作压力。这种考核机制的缺失,使得中层干部在工作中的紧迫感相对较弱。例如,在一些有明确考核指标的工作领域,工作人员会为了达到考核标准,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努力提升工作成效。但在电商科,由于缺乏省对市的考核,干部们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不会因为担心考核不达标而产生强烈的压力感。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传统认知中考核压力与工作动力之间的紧密联系,在电商科的工作场景中出现了脱节。
2、考核缺失对基层积极性的影响
省对市电商工作不考核,这种情况如同多米诺骨牌一般,引发了一系列连锁反应。市对县以及县对乡镇同样无法建立起有效的考核机制。这就导致在调动基层县区和乡镇的积极性方面,面临较大的困难。县区和乡镇在开展电商相关工作时,由于缺乏明确的考核约束,部分工作人员可能会对电商工作不够重视,认为其并非重点工作,从而在工作投入上有所保留。例如,在组织电商培训活动时,乡镇工作人员可能会因为没有考核压力,而在宣传推广、人员组织等方面不够积极主动,导致参与培训的人员数量不足,培训效果不佳。若能建立起完善的考核体系,从省到市、再到县和乡镇,层层明确考核标准,将会极大地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配合度与参与度。当考核成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时,基层工作人员会意识到电商工作的重要性,从而更加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比如,为了在考核中取得好成绩,县区可能会加大对电商产业的扶持力度,积极引进电商项目,提升电商销售额;乡镇则会更加注重挖掘本地特色产品,推动其通过电商渠道销售,同时加强对本地电商从业者的培训与指导。
3、排名与积极性的复杂关系
虽然省对市、市对县都存在电商相关数据的排名,但排名对于调动积极性的作用并非一概而论,而是与当地领导干部的作风和重视程度密切相关。每月,县的电商数据,如网零额(网络零售额)及其增幅等,都会下发到主要领导手中。商务部门的排名指标较为丰富,涵盖外资外贸、招商引资、消费额、社会零售额及其增幅等多个方面,然而电商科却没有单独的考核指标,仅有排名。对于一些作风积极、对电商工作高度重视的领导干部来说,排名能够成为他们推动工作的重要动力。他们会将排名视为对本地电商工作成效的一种直观反映,为了提升排名,会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电商科的支持力度,协调各方资源,推动电商产业发展。例如,领导可能会亲自过问电商科的工作进展,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电商工作协调会,解决电商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相反,对于部分对电商工作重视程度不足的领导干部而言,排名可能并不会引起他们足够的重视。即使本地电商排名不理想,他们也可能不会采取实质性的改进措施,只是将其视为一种普通的工作数据,认为做好日常工作即可,无需为排名投入过多精力。这种因领导干部态度差异而导致的排名对积极性影响的不同,进一步说明了在缺乏考核的情况下,排名调动积极性的作用具有不确定性和复杂性。
4、考核与排名价值的关联
在政府工作的考核体系中,考核与排名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然而其价值体现却因是否与考核挂钩而有所不同。部分领导持有这样的观点:若工作未被纳入考核范畴,那么与之相关的排名便无足轻重。社会发展综合考核通常采用打分排名的方式,在此背景下,经过考核得出的排名往往具有实际价值,它能够直观地反映出各地区在特定工作领域的成效与水平,成为衡量工作优劣的重要依据。与之相对,不基于考核的排名,由于缺乏考核机制的约束与激励,难以对工作产生实质性的推动作用,在这些领导眼中,也就失去了其应有的价值。
这种价值判断的核心在于结果的运用。考核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得出一个排名,更重要的是通过排名结果对工作进行评价、奖惩,从而激励各地区积极改进工作,提升工作质量。如果没有相应的考核结果运用,排名就仅仅是一个数字,无法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动力。
5、市对县考核机制的变革及影响
自 2023 年起,市对县的电商工作考核被取消,这一决策并非个别领导的意志,而是由市政府和市委两个党组经过集体研究后,根据市考核办的要求做出的。其遵循的原则是紧密围绕省对市的关系来规划工作目标,即 “省有、市就有,省没有、市就没有”。由于省里一直未对市电商工作进行考核,所以市里也相应不再对县进行考核。
这一变革对电商工作的推进产生了显著影响。考核机制的缺失,使得县区领导对电商工作的重视程度有所下降。因为在领导的工作考量中,资源和精力通常会倾向于那些纳入考核的事项。例如,安全生产问题由于实行一票否决制,县区领导会高度重视,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精力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相比之下,电商工作因缺乏考核压力,在县区领导的工作优先级中相对靠后,领导对其关注和投入的资源也相应减少。
6、考核对领导重视程度及电商工作推进的影响
若电商工作存在考核机制,主要领导必然会对电商发展给予高度重视。考核作为一种强有力的约束和激励手段,会促使领导将电商工作视为重要任务,积极推动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力求在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进而出现争先进位的行为。然而,当前电商工作缺乏考核,导致部分领导对其重视不足。即使电商工作的排名情况被通报,由于没有相应的惩治措施,对这些领导来说,影响并不大,他们依然不会将电商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
相反,如果主政领导重视电商工作,即便没有考核,也会主动安排商务部门加大对电商工作的投入和推进力度。但这种重视程度在不同领导之间存在差异。对于那些认为电商工作重要性一般的主政领导而言,他们可能仅仅满足于做好日常工作,对排名的关注度较低。
从市领导层面来看,虽然对电商工作保持着一定程度的重视,会为市电商科签批活动,要求扩大电商活动范围并扶持产业,但这种重视在实际资源分配上存在局限性。签批虽然提升了电商工作的政治站位,有利于工作的推进,但却没有配套相应的资源。这背后的原因在于,电商产业在全市经济体系中所占体量相对较小,对经济命脉的影响力有限,难以成为市里的中心工作,更多地扮演着锦上添花的角色。这种定位使得电商工作在资源竞争中处于相对劣势,即便领导重视,也难以获得与其他重点工作同等程度的资源支持。
(三)“走廊式干部”的工作动力来源
1、乡土情怀与荣誉感
尽管电商工作缺乏明确的考核与晋升关联,但部分中层干部依然坚定地认为其意义重大。他们从工作过程中获得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这种感受并非来自外界的物质奖励或职位提升,而是源于对工作成果的内在认可。当他们成功组织一场电商促销活动,看到本地特色产品通过网络平台被大量销售,帮助众多商家增加收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时,内心会涌起强烈的成就感。他们深知自己的努力为本地电商产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这种贡献带来的满足感与自豪,是无法用考核指标或晋升机会来衡量的。
例如,在推动某个偏远乡村的农产品上线电商平台过程中,中层干部们不辞辛劳,深入乡村了解产品特点,与农户沟通合作细节,协调物流配送等环节。当看到这些农产品在电商平台上受到消费者欢迎,农户的收入显著提高,乡村经济因此焕发生机时,他们会觉得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这种成就感成为他们持续投身电商工作的强大动力。
这种与考核和晋升无关的工作动力,体现了中层干部对工作价值的深刻理解。他们将服务电商工作视为一种使命,通过自身努力为产业发展添砖加瓦,这种对工作纯粹的热爱和对自身价值的追求,使他们在没有外在激励的情况下,依然保持高度的工作热情。
“走廊式干部” 工作动力的首要来源是乡土情怀和荣誉感。这些干部大多土生土长于本地,家乡的发展与他们的个人情感紧密相连。他们对家乡的经济社会发展怀揣着天然的责任感,将推动家乡电商事业进步视为己任。C县电商产业的发展历程,从初期的爆发式增长到后期保持淘宝村旺盛增长力的艰难过程,都承载着干部们的心血与汗水。市商务局、省商务厅给予C县的荣誉,不仅是对当地电商产业的认可,更是对干部们工作的肯定。然而,这份荣誉也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他们深知必须保持领先,不能让家乡在发展中落后。
在电商发展初期,C县电商如星星之火迅速燎原,呈现出爆发式的增长态势,短时间内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吸引了众多关注。但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行业发展的规范化,维持淘宝村的旺盛增长力变得愈发困难。干部们需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解决诸如物流成本上升、产品同质化等问题。在这个过程中,乡土情怀和荣誉感支撑着他们勇往直前。到了年底,当他们梳理一年来获得的各种荣誉,如 “全国电商示范县”“电商发展特色地区” 等称号时,会深刻感受到领导和上级部门对他们工作的认可。这种认可不仅仅是一种荣誉的象征,更是对他们工作价值的高度肯定,使他们实现了自我价值的升华。这种基于乡土情怀和荣誉感的工作动力,促使他们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毫不退缩,始终坚定地为家乡电商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2、科层分工的方向指引
其次,“走廊式干部” 的工作动力很大程度上源于科层运作所产生的惯性,而科层分工本身就是这种动力的基本来源。在行政体系中,明确的层级分工构建起了有序的工作秩序,每个层级都有其特定的职责和任务。对于 “走廊式干部” 而言,他们的职责清晰明确,这种确定性赋予了他们工作的方向感和使命感。
中层干部们普遍秉持着这样的理念:即便没有考核的强制约束,工作依然要稳步推进。他们深知省里下达的通知、组织的会议以及出台的政策文件,都是基于更宏观的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是推动整个地区电商事业发展的重要指引。例如,省里发布了关于推动农村电商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的政策文件,尽管没有直接的考核要求,但中层干部们会主动组织学习,深入研究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他们明白,落实这些政策文件,不仅是对上级要求的回应,更是对本地电商产业发展负责的体现。
县电商服务中心主任对年轻中层干部的评价也反映出这种工作态度。在日常工作中,年轻中层干部们接到任务后,都会积极响应,按时完成。他们会在工作过程中与上级和同事进行沟通、商量,这不仅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工作任务,也能充分发挥团队的智慧,提升工作质量。这种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并非源于考核的压力,而是科层分工所赋予的责任意识。他们将完成工作视为自身职责所在,通过认真履行职责来实现自身价值,进而获得工作的成就感。
同时,中层干部们认为,把工作落实好是让领导看到自己努力和能力的重要方式。尽管他们在科层体系中处于相对基层的位置,可能接触不到市里的主要领导,但他们坚信,只要将领导交办的每一项工作都做到百分之百落实,就能够在自己的岗位上发光发热,为组织做出贡献。这种对工作的执着和专注,使得他们在科层体系中形成了一种稳定的工作动力,推动着各项任务的顺利开展。
在科层体系中,排名虽然不直接等同于考核,但依然会对 “走廊式干部” 产生一定的压力,并且这种压力具有一定的方向性。每年围绕电商工作都会设定一套指标体系,通过对各县区相关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得出相应的排名。以C县为例,因其在电商领域的领先地位,往往会面临更多的任务。这是因为上级基于其已有的发展规模和基础,认为C县具备更强的发展潜力,理应承担更多的发展责任,实现更高的增长目标。然而,这种基于较大基数的期望并非总是符合实际情况。在发展过程中,那些基础相对较差的地方,由于起点较低,在某些方面反而更容易实现快速增长。例如,一些原本电商发展薄弱的县区,在加大政策扶持和资源投入后,可能在电商销售额、店铺数量等指标上实现较大幅度的提升。就C县而言,其淘宝村在部分乡镇已经实现全覆盖,从数量增长的角度来看,进一步拓展的空间有限。但在整体的指标体系中,依然会设定增长数量相关的指标,虽然这个指标并非自上而下明确下达具体任务量,而是通过排名通报的方式呈现,但这无疑给C县的干部们带来了压力。他们需要在有限的空间内,不断挖掘新的增长点,如提升电商服务质量、拓展电商产业链等,以维持在排名中的位置。
这种排名压力在一定程度上为干部们指明了工作方向。他们明白,尽管排名数据可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比如在测算网零额增加时,所采用的浪潮指数并不能完全准确地反映实际情况。服装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退货率、只退款不退货等现象,以及许多汉服企业采用线上引流、线下交易,不走平台导致数据无法准确统计等问题,都会影响排名数据的真实性。但排名依然是对本地电商工作的一种阶段性评估,能够反映出在全省范围内的发展态势。因此,干部们会朝着排名所反映的发展方向努力,通过合理的方式提升工作成效,而不会选择通过数据造假等不正当手段来应对压力。
在科层体系的日常运作中,为了从繁杂的事务中脱身,副职领导也会积极寻求将工作做好,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构成了 “走廊式干部” 工作动力的一部分。以电商服务中心为例,当主任能够外出参加招商活动或者去讲课,这通常意味着两个副主任在日常工作中协调得当,各项事务得以顺利推进,没有出现重大问题,所以主任才有时间和精力去从事其他拓展性工作。这就促使副主任们积极履行职责,努力管理好科室,确保工作的正常运转。对于副主任而言,如果想要顺利外出开展其他活动,就必须先将科长管理好。因为一旦副主任准备外出时,若科室工作出现混乱,大量事务需要他现场决策,那么他就无法按计划出行。同样,科长若想获得工会疗养、参加会议或者短暂休息的机会,也需要先将科室的工作安排妥当。如果科长在外出期间,因为科室工作协调不畅,导致频繁接到工作电话,无法安心休息,那么这样的 “脱身” 也就失去了意义。
这种科层内部为了实现个人在工作与生活之间的平衡,而积极推动工作的现象,形成了一种内在的工作驱动机制。每个层级的干部都明白,只有将本职工作做好,确保整个科层体系的顺畅运行,自己才有可能在合理的范围内获得一定的自由时间和空间。这种驱动机制使得干部们在日常工作中更加注重工作效率和质量,积极协调各方资源,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从而推动整个电商工作的有序开展。
3、有效劳动与意义感
再次,有效劳动与意义感是“走廊式干部”工作动力的内在源泉。“走廊式干部” 在工作中,将为电商产业提供服务视为自身的重要职责,他们的工作动力很大程度上来源于从有效劳动中获得的意义感。即便市、省商务部门对电商工作缺乏明确的考核机制,他们依然保持着高度的工作热情,这表明他们的工作动力并非建立在外部考核的基础之上。
对于 “走廊式干部” 而言,电商作为富民产业,其发展对于当地经济和民众生活水平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市电商科的干部们深刻认识到这一点,他们明白,虽然没有考核的压力,但把电商服务工作做好是他们的本职所在。通过这些努力,农民的收入增加了,农村经济也得到了发展,干部们从这些实际成果中获得了强烈的成就感,感受到了工作的价值。
县电商服务中心的干部们同样如此,他们致力于全方位提升电商产业的品质。在直播环节,他们精心策划,挖掘产品特色,吸引消费者购买;在日常服务中,注重与消费者的沟通交流,及时解决消费者的问题和反馈,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和忠诚度。他们期望在自己的任职期间,能够为电商产业的发展尽心尽力,做到问心无愧。这种对工作意义的深刻理解和追求,使得他们在面对缺乏考核激励的情况下,依然能够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将为电商产业服务作为一种内在的使命。
“走廊式干部” 这种基于有效劳动与意义感的工作动力来源,似乎与传统的理性经纪人假设相矛盾。理性经纪人假设认为,在经济活动中,个体总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倾向于选择那些能够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收益的行为方式,就如同 “活儿少钱多” 会让人感到幸福,若有机会成为不劳而获的 “寄生虫”,人们会毫不犹豫地选择那样。
然而,现实中的 “走廊式干部” 却展现出不同的行为模式。即便在电商工作缺乏直接考核激励,且工作辛苦、收益可能并不丰厚的情况下,他们依然坚守岗位,积极工作。这是因为人类在追求物质利益的同时,还存在着对自我价值实现的需求。对于 “走廊式干部” 来说,整天无所事事、仅仅满足于基本生存需求的生活,会让他们感到内心空虚和无意义。相反,通过为电商产业的发展付出努力,他们获得了一种 “身为原因的快感”,即从工作本身中获得满足感和成就感,将本职工作视为目的而非手段。当他们被雇佣到这个岗位时,他们意识到自己的存在对于科层体系的运转以及电商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旦停止对工作产生积极影响,他们会觉得自己失去了在组织中的价值,甚至失去了自我存在的意义。这种对工作意义的追求,超越了理性经纪人假设中单纯的物质利益追求,体现了人类行为动机的复杂性和多元性。
正是基于对工作意义的深刻理解和对自我价值实现的追求,中层干部们有着清晰的认知:“你反正总得有点事干。有为才能有位,有为不一定有位,但是你没有为,你一定不能获得你的位置。” 他们明白,在工作中积极作为,不仅仅是为了获得职位的晋升或物质的回报,更重要的是通过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价值。即使努力工作并不一定能带来职位的提升,但他们坚信,只有积极投入工作,为电商产业发展做出贡献,才能在工作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实现自我价值。
同时,他们也认识到,每一项工作都需要有人去做,而他们选择在这个岗位上,就是要通过自己的努力体现价值。这种对自身价值的追求,成为他们持续工作的动力源泉,促使他们在电商工作中不断探索创新,为产业发展贡献更多的力量。
综上所述,“走廊式干部” 工作动力源于有效劳动与意义感,这种动力来源不仅体现了他们对工作价值的深刻理解,也反映了人类行为动机中对自我价值实现的追求,超越了传统理性经纪人假设所强调的单纯物质利益追求,为我们理解组织中的个体行为提供了新的视角。